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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23条的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和年满60岁、子女已去世的祖父母。也就是说,赡养公婆或公婆的费用不符合个人所得税的附加扣除条件。在被抚养人中,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被抚养人。赡养老人特别附加扣除对象包括所有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也就是私生子,收养的孩子,继子女;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孙辈和孙辈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老人是不是只能填一个?

赡养老人不是只能填一个。但无论是赡养一人还是赡养两名老人,都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额度扣除,如果有多名被赡养人,赡养金额由每名被赡养人人均分担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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