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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徐凤成介绍了如何聚焦用好天津港战略资源和“硬核”优势,推动“通道经济”向“港口经济”转型的四方面资金奖励措施。
一是鼓励口岸大型外贸主体落户发展。支持在天津港口岸通关的异地重点企业在津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对核定年总营业收入和国际货物贸易业务占比等指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总营业收入增量规模,分档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引育企业在津集聚,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是鼓励优质商品进口。对通过天津港进口农产品、资源类商品、消费品的企业,按照企业年度进口额、销售额,分级分类给予资金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在扩大商品进口、满足消费升级的同时,巩固提升天津港贸易优势,保障重点产业供应链稳定。
三是鼓励跨境贸易分拨中心建设。以跨境电商“买全球、卖全球”为抓手,高质量建设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支持企业依托海港口岸开展进出口商品存储、保税分拨、加工增值服务、保税展示等业务,对在津建立跨境电商分拨中心,带动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5亿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四是鼓励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在津建设汽车、冷冻品、水果等保税展示交易中心,按照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实际使用面积、进口金额和本地销售额情况,分档分类给予奖励,每个中心每年奖励不超过200万元,打造内外贸无缝衔接消费新场景。
此外,鼓励重点货类产业链条延伸。拓展汽车进口、出口、转口贸易;支持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打造综合交易平台;拓展冷冻产品交易、加工等相关增值业务。巩固提升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改革成效,支持企业优先选择“直提直装”通关模式。为做强港口关联产业,促进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贡献商务力量。(津云新闻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