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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近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西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省私募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了12条政策举措,以便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激发江西省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活力,支持江西省私募股权资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聚焦全面建设“六个江西”和“2+6+N”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私募股权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政策要素资源供给保障,加快培育创新资本,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紧密融合,为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实施意见》主要目标为推动组建一批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力培育私募股权投资品牌机构,引导鼓励一批境内外知名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来赣设立法人机构、分支机构,打造若干区域私募股权投资集聚发展高地。力争到2025年末,全省私募基金数量和管理规模均大幅增长、管理机构专业化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私募股权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有效促进形成创新资本,有效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更好服务江西省实体经济发展。

《实施意见》涵盖“募投管退”各环节,鼓励和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地方项目库中的项目,主动对接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鼓励设立Pre-IPO专项基金,助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黄浦江)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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