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和生育数量限制的消息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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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健委网站1月30日消息,四川卫健委近日发布《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自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共十六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新《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新《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新《办法》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新《办法》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1月30日午后,三胎概念股异动拉升。
截至今日收盘,孩子王涨超9%,孚日股份、美吉姆涨超5%,鸿合科技、创源股份、爱婴室等跟涨。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修订的内容中,取消是否结婚和生育数量的条件限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引发了网友热烈讨论。
对此,多家媒体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获悉,《办法》中所说的“生育登记”并非大众所认为的“上户口”,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义务,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跟上户口是不一样的”。目前,已有其他多省在开展。
该《办法》共十六条,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包括“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据媒体报道,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的接线工作人员解释称,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针对“不婚生子”的现象,前述工作人员认为,“生育登记就是一项纯粹的管理生育人口的工作”,涉及伦理、法律的讨论是另外的问题。
据了解,早在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精简生育登记事项,改进和加强相关服务。
(文章来源: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