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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中证协发〔2022〕125号),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实施了2022年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
本评价期(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从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39家证券公司全部参与了协会组织的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8家、B类23家、C类8家,类别划分反映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在项目质量、业务规模、业务管理、合规诚信等方面的相对水平。
具体来看,获评B类的23家证券公司分别是: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21年5月发布的《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协会每年从项目质量、业务规模、业务管理、合规诚信、业务创新等方面对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进行评价,按照评价得分高低,将纳入评价范围的证券公司划分为A、B、C三类。原则上得分排名前20%的为A类,排名后20%的为C类,其余为B类。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下一步,协会将持续完善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声誉激励与约束评价机制,促进证券公司归位尽责,提升执业质量,发挥好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更好地服务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