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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荔枝新闻微博】;

近日,江苏的王先生在地下车库中遛狗时,因没有拴绳,导致狗被李先生驾车撞伤。王先生立即将狗送至宠物医院治疗,共计花费2.5万元。经相关部门认定,王先生因遛狗未拴绳,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李先生因疏于观察承担次要责任。双方因赔偿问题闹上法庭。保险公司认为该狗市场价值2000元,治疗费高达2.5万不合理。法院审理认为,王先生的宠物犬治疗费及合理的交通费均属于财产损失范围。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费,共计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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