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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今日发布关于网传《致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的公开声明,其中表示,长安汽车从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发来的“函件”。
长安汽车称,“因原材料价格变动、需求变化、技术创新等原因,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每年磋商供应价格,是汽车行业的一贯做法。采用的方式均基于长安汽车与零配件企业的商务谈判,结算价格均按照商谈后签订的商务合同执行,该函件所述‘直扣产值’、‘直扣货款’等内容系不实信息。”
长安汽车已就该函件涉及的诋毁商誉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