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晚,凯龙高科(SZ300912,股价19.62元,市值22.57亿元)发布公告,对此前信息披露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出更正及澄清。

此前的2月17日、23日,凯龙高科陆续在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文章,引发市场关注,但文章中提到的内容却与事实存在一定差异。因为该事项,凯龙高科及公司董事长、董秘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此次公告,凯龙高科也对此前披露的不严谨、不准确的信息做出了澄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就多项披露信息进行澄清

据公告,3月9日,凯龙高科在交易所的回复函中披露,公司取得了重结晶碳化硅相关的7项专利研发成果。

但经核查,公司重结晶碳化硅相关专利实际情况为2项获得授权;2项申请被驳回,无法再申请专利;3项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处于等待复审阶段。

此外,2月17日、2月23日,凯龙高科在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了《一季度商用车与非道路订单暴涨,业绩拐点可期》和《锚定高目标,重结晶碳化硅奋进正当时》的文章。

凯龙高科表示,文中“填补了国内重结晶碳化硅产品的空白”是指道路国六后处理产品开始使用国内厂家生产的碳化硅DPF。但公司无法证明自身为国内首家,报道存在不严谨、不准确的情形。

另外,凯龙高科子公司重结晶碳化硅产品并未直接对外销售,主要与母公司相关产品配套后对外出售,公司碳化硅尚未对外销售,预计对2023年整体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并且,凯龙高科在公众号文中提及的一季度商用车与非道路订单暴涨,存在不严谨情形。公司2023年1-2月实际订单为2.49亿元,同比下降7.03%。

2月27日,针对“网传凯龙高科成为国内首家掌握重结晶碳化硅技术的企业”,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回应称消息属实。

对此,凯龙高科澄清,公司不是首家掌握重结晶碳化硅技术的企业,掌握的是重结晶碳化硅DPF的制备方法,重结晶碳化硅DPF是碳化硅技术的应用方向之一。但公司无法证明凯龙高科为国内首家能够生产适用于道路国六后处理产品的重结晶碳化硅DPF(在机动车环保网备案信息)企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回复相关信息时,未能就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实确认,存在工作不严谨的行为。

因信披不严谨被监管处罚

目前,凯龙高科微信公众号已删除相关文章。

上述信息披露问题也曾引来监管关注。2月28日,深交所向凯龙高科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相关表述是否客观、谨慎等。3月9日,凯龙高科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回复。

5月30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向上市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董秘下发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表示,公司在回复函中称,取得了重结晶碳化硅相关的7项专利研发成果。但实际并非如此,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

此外,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重结晶碳化硅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公司一季度订单及产能利用情况等信息不准确,且当出现媒体“不实”报道并引发公司股价异动时,公司未及时发布澄清公告。

因此,江苏证监局对凯龙高科董事长臧志成、时任董秘曾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凯龙高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而5月18日,随着公司高管的换届,曾睿不再兼任公司董秘,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141191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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