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清远市司法局获悉,8月3日至4日,清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法治宣传舆论工作培训班在清远市司法局开班并圆满结业。清远市司法局各科室(处)、直属各单位代表,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清城区各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清远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相关领导作了心得体会分享。
8月3日至4日,清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法治宣传舆论工作培训班在清远市司法局开班并圆满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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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口井的宣传报道,大家知道了这个地方……”清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沈小琪结合自身的学习工作经历,强调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并勉励大家珍惜集中培训交流机会,端正态度、转变角色、放下事务专心学习,切实提升对学习内容的吸收转化率。
“要始终坚持统筹做好律师行业宣传舆论工作。”清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延红指出,要提高宣传舆论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要练就新本领,增强脚力、眼力、脑力和笔力,讲好律师故事,紧跟新媒体发展趋势,传递律师行业正能量,着力提升清远律师形象。
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了来自省司法厅、南方日报社等单位具有丰富宣传工作经验的专家老师,分别围绕新闻写作、拍摄技巧及宣传舆论工作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
结业仪式上,清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谭兵作总结发言。
结业仪式上,清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谭兵作总结发言。
谭兵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舆论工作。一要牢牢把握法治宣传舆论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法治宣传舆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确保清远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法治舆论宣传工作方向不偏、航向不移。二要强化“法治+宣传”融合,凝聚推进法治清远建设的思想共识。发挥法治特色和宣传优势,不断提升法治宣传价值,让法治建设的新闻性、权威性转化为法治宣传作品的传播力、穿透力、引领力。充实法治宣传“工具箱”,准确把握重要时段和重要节点,让宣传成为展示清远法治建设成效的“独特窗口”。三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做好宣传舆论工作的能力。关注时常变化的社会舆论,不断增强舆论工作的预见性,推动法治宣传舆论工作服务保障各项中心工作高质量开展。
培训期间,学员们就工作中出现的疑惑和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纷纷表示课程内容丰富精彩、妙趣横生、贴近实际,对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将在今后工作中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切实提高自身法治宣传舆论工作能力。
下一步,清远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将继续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法治宣传舆论工作的统筹、指导、督办,以高水平的司法行政工作和律师行业发展助力清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南方+记者 陈立楷 贺欢
通讯员 林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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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立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