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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多位私募业内人士了解到,近期监管部门对固收类私募产品进行规范。其中,监管部门要求,存量私募产品投资于城投债的,且自然人投资者超过30人或者自然人投资者的出资比例超过基金实缴出资50%以上的,要求管理人先降低此类产品的数量,然后才可以备案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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