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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1月5日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2023年1月第五批)显示,18家进入本轮续展考核的支付机构中,有12家得以续展,2家被中止续展,4家不再续展。
具体看,辽宁新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亚科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北人冀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郑州建业至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贵州贵金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商旅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江苏金禧智能卡管理有限公司、银盈通支付有限公司、北京和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这12家支付机构通过《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审核,有效期限至2028年1月5日。许可内容中,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最多,互联网支付次之。
根据公示信息,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人民银行决定中止对广东汇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供销中百支付有限公司、成都支付通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大贺会支付商务服务、北京恒达新源支付有限公司未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续展申请,不再续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