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本来想和邻居协商,希望这块公共露台能一家用一半,但遭到邻居的拒绝……”4月17日上午,市民易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称,她的邻居独自占用了一块公共露台,不但影响了其卧室的采光,更影响了邻里关系的和谐。


(资料图片)

易女士所在的楼栋

2号房业主:

邻居占用了公共露台

今年3月份,易女士在柳工颐华城7栋2单元购买了一套一楼的二手房。拿到该房后,她发现该房主卧的窗子外面是一块公共露台。公共露台已经被隔壁邻居(1号房)占用,且邻居在那里种树、养花,影响了她房间的采光,更影响了其居住的生活环境。

易女士称她房内的采光受邻居种的绿植影响

再加上出于防盗等方面的考虑,住2号房的易女士与丈夫寻思着能不能与邻居商量一下,让对方腾一半露台出来给他们使用。可她与邻居沟通了多次,都遭到了拒绝。为此,易女士先后向物业、社区、城管等部门投诉,希望相关部门能协调解决这个问题。

“这块公共露台,本来就是小区居民们共同所有,现在被邻居一家人‘独家拥有’,对于其他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易女士说,她希望邻居要么主动让出来一半,两家一起共用;要么腾空还原公共露台,这样大家都互不影响。

在采访中,易女士还指出邻居放置在公共露台的花架、家居垃圾,让其房间旁的环境变得脏乱差,令人堪忧。

1号房业主:

让出公共露台不可能

“好多部门的人员都来过了……”住1号房的朱先生说,他已经在小区住了4年,一直都用这块空地种树、养花、晾衣服,2号房的邻居说他在公共露台上种树、养花影响其房间的采光,其实是另有所图。

朱先生说:“2号房的邻居多次投诉,目的是想我让出这个公共露台。可随便他们上哪里去说,这都是不可能的!”

他称,在装修新房时,他就将公共露台围了起来,像个院子一样,平时他可以直接从自家的卧室进出公共露台。现在2号房邻居投诉的问题,他已经在整改了,至于公共露台让一半出来,他表示不同意。

公共露台堆满了生活杂物

相关部门:

已责令事主进行整改

“1号房业主和2号房业主的纠纷,我们物业已经接到相关投诉了。”柳工颐华城物业负责人林旭芳称,作为管理方,他们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核查,并清理了此处公共露台的垃圾。

林旭芳说,在2019年1号房业主开始搭建这个公共露台后,物业多次给该业主下发《装修违规通知书》,但该业主一直没有整改。直到今年3月份,易女士购买了2号房之后,两家发生了纠纷。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目前正积极联合社区、城管执法部门等对这起邻里纠纷作进一步调解,希望能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柳南区行政管理执法局相关执法人员称,他们已于4月14日到该小区7栋1楼的公共露台现场拍照取证,依法对当事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物业下发的《装修违规通知书》

律师:

任何业主都不得擅自占用公共露台

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敏称,公共露台区域属于业主共有,任何业主都不得擅自将其变为私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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