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只要你一声令下,输入一段语音,AI技术就能够让你变声为“孙燕姿”“周杰伦”甚至“Lady Gaga”唱上一段。最近,“AI歌手”火爆全网,却引发人们对AI翻唱是否有侵权风险的担忧。
据运用AI(人工智能)模型Sovits4.0软件创作出多首歌曲的王智介绍,使用该软件,需要先准备被模仿者的音频数据集,AI对被模仿者的音色进行深度学习后,软件使用者可录制一段歌声输入软件中,AI模型会替换使用者的声线,生成精准模仿明星唱腔的翻唱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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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令许多网友沉醉在AI的高超模仿技巧中,感到AI的音色、唱腔、甚至换气声都与被模仿者接近,“简直是以假乱真”。有人说“AI孙燕姿”或成2023年最火爆歌手,还有人大胆预测“虚拟偶像的时代已经来临”。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梳理发现,一段时间来,视频网站上,“AI孙燕姿”翻唱的《发如雪》有165.7万播放量,《下雨天》的播放量超过了120万,如此之高的热度,让AI翻唱迅速冲上了热搜。
不过,AI翻唱的背后却暗藏法律风险。AI翻唱是否具有著作权?会否侵犯被模仿者的合法权利?音乐版权涉及多方利益,纠纷处理是否更加复杂?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中心主任李阳指出,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作品”构成要件,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他认为,AI没有独立人格,不具备我国著作权法规范中“作者”的主体资格,因此,其翻唱歌曲并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上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中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因此,如果没有原歌手的授权或同意,用AI技术模仿或转换其声音的,可能会构成侵权。”李阳说。
使用被模仿者的音频数据训练AI,是否侵犯了被模仿者的著作权?对此,李阳认为,从鼓励作品的创作、传播,促进行业发展层面来看,单纯训练AI对在先作品创作思想进行学习、研究而不涉及商业用途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侵权。针对很多AI翻唱视频标注了“免责声明”的情况,李阳说,即使标注了免责声明,也不能直接“免责”。“如果AI翻唱仅是对在先作品的简单‘复制粘贴’,且利用了翻唱来谋取商业利益,需要事先获得授权并支付使用费用,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李阳提示,音乐作品的版权关系非常复杂,除了词曲作者、演唱者,歌手的经纪公司、歌曲的唱片公司、制作公司等多方面都有可能享受音乐作品的权益,因此获取授权是涉及多方面的复杂程序,未获得上述授权的AI翻唱属于侵犯相应知识产权的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呼吁启动法律的“立改废释”途径,通过修改著作权法或者修改司法解释的手段使法律规定与时俱进,让AI技术造福于人类。
据悉,有关部门已对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发展进行规范。
2022 年 11 月 25 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公安部联合颁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于2023年 1 月 10 日实施。该规定对深度合成数据和技术进行监管,其中就包括 AI 翻唱作品。
今年4月1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征求意见稿》共21条,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商的准入,算法设计、训练数据选择、模型到内容,以及用户实名和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这意味着,当下爆火的生成式AI产业或将迎来监管。
全球范围内,各国监管机构都意在通过立法等方式推动AI的规范发展。5月11日,欧洲议会立法者就全球首部《人工智能法》草案进行投票。该草案要求ChatGPT等人工智能工具的开发商披露在构建其系统时使用的版权材料,并要求每个欧盟成员国都设立专门监督机构,确保这些规则得到遵守。
“AI本质仍是基于现有人类智慧的积累和传承,是借助人类的大数据和深度机器学习等技术的助力发展起来的。”刘俊海认为,要压实多方责任,特别是应加强平台方落实主体责任,推动AI产业纳入法治轨道、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