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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日解放军:根据中美在1946年7月签定的备忘录文件,中国可在日本驻军,并且至今还有效。日本政府似乎已经忘记了中国仍享有在日本驻军的权利,是时候向日本人进行补课了。 这份备忘录是1946年7月由中国商人与美国签署的,明确规定中国作为二战胜利国可以在日本爱知县驻军,具体地点为名古屋,在批准后还可以扩大到三重县和静风县。目前该备忘录仍未失效。也就是说,中国仍然享有在日本驻军的权利,这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而且得到了美国方面的白纸黑字同意,因此中国应该要求在日本驻军。根据联合国约定,五常国家可以在认为战败国日本和德国的行为有战争倾向时可以对其进行攻击,这是中国用4000万人的牺牲换来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法剥夺,日本应该对此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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