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浙江嘉兴的刘先生告诉红星资本局,他因生活作息习惯问题与室友发生口角,虽然经警方协调已达成和解,但被公司认定为“打架斗殴”,二人均遭公司劝离。刘先生表示,“我们都认为这是普通的口角纠纷,并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也没有造成任何恶劣影响,为何会遭到解雇?”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相关公司为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禧能源”),其创业板IPO近期获深交所受理。7月18日,鸿禧能源人力资源部经理王某某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员工在宿舍里面发生口角起冲突,并且其中一个人拿着刀,然后他们报警了,那根据我们宿舍的管理规定,发生这种情形已经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了。”


(资料图片)

7月18日下午,红星资本局从平湖市公安局新仓派出所了解到,刘先生二人在公司产生的纠纷已由派出所调解,双方行为并非“打架斗殴”。

刘先生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其已于7月20日向嘉兴平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并于8月8日获得受理。律师指出,公司方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刘先生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依据,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两员工在宿舍发生口角

报警协调后遭公司劝离

刘先生介绍,他于2021年1月入职鸿禧能源,是生产部分类检测岗位的一名员工。7月7日,他与室友李先生因为生活作息问题起了口角,对方推了他一把,他刚好摸到桌子上的水果刀,导致室友报警。

“我仅仅摸到了水果刀,并没有拿起来威胁和恐吓他。”刘先生称,到了派出所,经警方协调他和李先生达成和解,然而回到公司不久,他们却被告知因为“打架斗殴”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遭人事部门劝离。这让刘先生不解,明明是普通的口角纠纷,怎么就成了“打架斗殴”?

刘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事发后,车间领班宋某某安排他周末休息、星期一到人事部签字。刘先生联系宋某某,宋某某回复:“给你留面子说是让你休息,实际是开除了,星期一来人事办离职。”

刘先生与车间领班宋某某的聊天记录受访者供图

7月10日是星期一,刘先生再次联系宋某某称“来上班了”,宋某某回复“不要来”“你去找人事”“你的名字都拉掉了,没有考勤了”。刘先生称,在连续三天尝试打卡后,他遭到了保安的阻止,并被告知已被公司辞退,“当时我们还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却删除了我们的人脸识别门禁权限。”

“那时候我一冲动就打了110,其实啥事都没有,已经和解了,但厂里把我们都辞退了。”7月18日,刘先生的室友李先生告诉红星资本局,因为两人都上夜班,白天他在休息时被刘先生打扰,双方才起了口角,他以为对方要拿刀,才报的警。

“厂里面把我们俩劝退,让我们自离,这和开除有啥区别?”李先生认为,公司的行为或涉嫌违法,但他入职时间短,决定不追究。

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回应:

情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7月14日,鸿禧能源人力资源部向刘先生出具一份《通知函》称,7月7日18时46分,新仓派出所接到报警,刘先生与同宿舍员工李某某发生口角打架,并拿起了刀。根据宿舍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赌博、斗殴等其他作风化的活动,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以除名。

《通知函》显示,公司于7月14日起与刘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请刘先生于7月20日前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相关手续。

鸿禧能源人力资源部向刘先生出具的《通知函》 受访者供图

在《员工辞职/辞退通知书》中,车间领班宋某某写道:在宿舍内上下铺因作息习惯问题引发口角,并发生冲突,闹至派出所调解,情节恶劣,事态严重,给予劝退。刘先生表示,这份通知书他并未签字。

刘先生的《员工辞职/辞退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

7月18日至19日,红星资本局多次尝试联系宋某某,至截稿未获回应。

7月18日下午,鸿禧能源人力资源部经理王某某向红星资本局表示:“员工在宿舍里面发生口角起冲突,并且其中一个人拿着刀,然后他们报警了,那根据我们宿舍的管理规定,发生这种情形已经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了。”当记者追问是违反哪条规定时,王某某挂断电话。

随后,红星资本局拨打该公司公开电话,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可向人力资源部门了解情况。7月18日下午,人力资源部一名接电话的员工告诉红星资本局,此事会有专人与员工对接,“内部的问题内部会解决。”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刘先生提供的《宿舍管理制度》第五条第六点显示:“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赌博、斗殴等其他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予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以除名。”

鸿禧能源的《宿舍管理制度》 受访者供图

警方认定双方非“打架斗殴”

律师:公司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我们都认为这是普通的口角纠纷,并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也没有造成任何恶劣影响,为何会遭到解雇?”刘先生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目前他正在向平湖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7月18日下午,平湖市公安局新仓派出所的一名接警人员告诉红星资本局,经了解,7月7日,刘先生二人在公司产生的纠纷已由派出所调解,双方行为并非“打架斗殴”。

“应该是有推搡了,问题不严重的,严重的话我们肯定会处理的。”该接警人员表示。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赵德勋律师向红星资本局表示,打架斗殴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因此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相互拉扯、推搡行为,一般不属于打架斗殴的范围。

赵德勋律师表示,公司方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刘先生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依据,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刘先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理论上如果用人单位确实依法定程序制定有相关宿舍管理制度,同时劳动者有所违反,是可以依法解除的。同时李健律师也指出,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情况不符合劳动关系过错解除情形,也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刘先生向红星资本局表示,他于7月20日向平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请求裁决鸿禧能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万余元并支付未休年假工资6千余元。

8月8日,平湖市劳动仲裁委向刘先生出具《受理通知书》和《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受理此案。8月15日,刘先生向红星资本局表示,目前该案暂未开庭审理。红星资本局多次拨打通知书上的仲裁员电话,至截稿未获回应。

平湖市劳动仲裁委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图源:受访者

鸿禧能源创业板IPO已问询

2022年营收翻倍且扭亏为盈

公开信息显示,6月28日,鸿禧能源在深交所创业板提交招股书申报稿,拟募资15亿元,其中12亿元用于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第一期),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月17日,鸿禧能源IPO审核状态变更为“已问询”。

招股书显示,鸿禧能源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聚焦于光伏行业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开发建设及服务,目前已形成“太阳能电池片+分布式光伏电站”双轮驱动的业务格局。

报告期(2020-2022年)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97%以上。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投资并自持运营233个电站,全部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2022年度加权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已达394.43MW。

报告期内,鸿禧能源营业收入分别为9.08亿元、12.13亿元、25.0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79亿元、-1.49亿元、1.92亿元。可以看出,2022年公司收入翻倍,且扭亏为盈。其中,太阳能电池片业务收入分别为6.02亿元、9.14亿元和21.9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90.87%。

截图自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健、李金喜、张维鸣一家。其中李金喜与张维鸣系夫妻关系,李健系李金喜、张维鸣之子。李健直接持有公司44.73%的股份,李金喜直接持有公司9%的股份,张维鸣直接持有公司9%的股份,三人通过金健峰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0.57%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3.30%的股份。

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册员工764人,其中生产人员593人,占员工总数比例77.62%。2022年末,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690人,占比90.31%,在2020、2021年末,该比例分别为97.38%、96.82%。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鸿禧能源首次冲刺IPO。

2017年11月,证监会发审委公布拟IPO新三板企业上会结果,鸿禧能源首发未通过。发审委主要询问了鸿禧能源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销售给同是供应商的客户金额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所用募投项目技术路线是否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等问题。

红星新闻实习记者蒋紫雯记者俞瑶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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