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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育儿假天数(最新)

自2020年5月1日起,福建已经正式实施“共同育儿假”,夫妻双方每年各有10天假期陪伴孩子。

政策依据:

根据《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申请条件

育儿假是用人单位给予有娃夫妻的假期,只要符合以下2个条件都可以申请: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2.子女0-3周岁期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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