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出具的天健审〔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7,012,361.3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7,108,500 股,以此计算合并拟派发现金红利 41,132,550 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1.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

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

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

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

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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