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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崇启海调解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暨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崇明召开。会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合作,总结推广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典型经验,推动调解工作新征程上实现更大作为。江苏省司法厅、上海市司法局、南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活动。        

此次调解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是为了打造“工作举措共商、交流平台共建、矛盾隐患共查、疑难纠纷共治、调解资源共享”的有效工作格局,对建立长三角区域调解一体化工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一是树牢“共同体”意识,坚持思想上同心。着力打破隶属关系、区域壁垒、地域界限,携手打造出促进发展的强劲引擎。优化三地社会治理联动体系,建立完善多部门沟通衔接机制,提升协同合作治理效能,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统筹三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共建,不断释放法治惠民“红利”,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二是永葆“探路者”姿态,坚持行动上同步。通过共享矛盾纠纷预警信息、建立分析研判互动机制、联合布局专项行动等,努力将苗头、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围绕专业化建设、数字化赋能、社会化参与等课题,集智攻坚、聚力克难,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三地司法行政区域协作,并带动南通和上海其他地区司法局全面战略合作,助力探索多领域、多方向的毗邻区域司法行政之间的协作共建,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强化“责任链”贯通,坚持落实上同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工作联络、互访交流、联合培训、结对共建、联动排查等机制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行政资源同频共振,融合共建。要强化靠前宣传、靠前总结、靠前研究的意识,善于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符合时代特征的调解一体化发展经验,为南通和上海司法行政一体化合作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苏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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