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线授课,猫咪突然闯入镜头,教育公司因此指责老师该行为影响老师形象”,将其开除,双方随后就此事诉诸法院。
8月16日,据广东广州天河法院官微消息,罗某于2019年7月5日入职某教育公司,任美术老师,2021年3月1日起,罗某按照公司的要求在家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授课。
2021年6月6日,在罗某直播授课过程中,家中猫先后5次蹿入直播镜头,有学员在评论区提问:旁边那个蹭来蹭去的东西是什么?”
公司认为这一行为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应知应会手册》中规定影响老师形象”的行为,判定为B级违规,加上此前上课迟到10分钟的B级违规行为,罗某在6个月内出现两次B级违规,按公司规定升级为A级违规,故于2021年7月2日与罗某解除劳动关系。
罗某认为课堂画面出现猫并不属于违反手册规定的行为,亦未影响后续课堂,于是向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公司因不服仲裁结果而向天河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主张被告在2021年6月6日上课视频中出现猫的行为违反《应知应会手册》关于老师形象的规定:授课期间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浏览无关网站、聊天、接电话、吃零食、喝奶茶等带有咀嚼动作的饮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按照原告的要求在家中视频授课,原告应知晓授课环境不能等同于公司,被告在一次视频授课的过程中,镜头出现了猫,但并未因此导致无法继续授课。
原告将该情形等同授课期间玩手机、浏览无关网站、聊天、接电话、吃零食、喝奶茶等带有咀嚼动作的饮料”的行为,显然属于扩大解释并具有随意性,原告据此解除劳动关系,应属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罗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1236.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