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之间的结婚登记;常住户口在南宁市辖区内的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结婚登记;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市的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资料图】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一).婚姻状况为初婚的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现役军人在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需提供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证明。)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婚姻状况为离婚的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现役军人在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需提供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证明。)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离婚证原件或是法院文书原件(判决书需加盖生效章或持有生效证明文书)。
(三)婚姻状况为丧偶的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现役军人在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需提供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证明。)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结婚档案)等材料。
结婚登记地点及时间
到各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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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办理时限:当天领取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