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之间的结婚登记;常住户口在南宁市辖区内的居民同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结婚登记;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市的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资料图】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一).婚姻状况为初婚的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现役军人在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需提供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证明。)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婚姻状况为离婚的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现役军人在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需提供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证明。)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离婚证原件或是法院文书原件(判决书需加盖生效章或持有生效证明文书)。

(三)婚姻状况为丧偶的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现役军人在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需提供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证明。)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结婚档案)等材料。

结婚登记地点及时间

到各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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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办理时限:当天领取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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